《足部防护鞋(靴)安全性要求及测试方法》国家标准通过审定
时间:2013/12/17 10:10:23                  来源:国家日用消费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点击率:2185


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2013年的年会于20131213-15日在江苏省苏州市召开,中心教授级高工徐德佳参加了会议。会议审定通过了中心参与起草的国家标准《足部防护 鞋(靴)安全性要求及测试方法》。

国家标准《足部防护鞋(靴)安全性要求及测试方法》标准规定了足部防护鞋(靴)产品的安全要求和测试方法,根据对有害物质的限制程度将足部防护鞋(靴)产品分为A级和B级,A级产品符合生态性要求,B级产品符合基本安全要求。该标准的制定对保护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安全与健康、全面提高我国个体防护鞋(靴)安全性、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为政府有效实施足部防护鞋(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提供了技术支撑。


中心本部:上海市闵行区江月路900号(三鲁路东200米)    邮编:201114    联系电话:021-54336172、54336175    传真:021-54336175
中心分部:上海市静安区长乐路1228号    邮编:200040     联系电话:021-62489889    传真:021-62489902
版权所有 2012: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      沪ICP备 11029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