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共抽查了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等6个省、直辖市173家企业生产的185种玩具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GB 6675-2003和《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5部分:玩具》GB 5296.5-2006等标准的要求,对塑胶玩具、电玩具和毛绒布制玩具产品的机械和物理性能、燃烧性能、特定元素的迁移(锑、砷、钡、镉、铬、铅、汞、硒)、产品标识和使用说明等4大类75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13种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小零件、尖端、突出物、刚性材料上的圆孔、产品标识和使用说明等项目。
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uploads/File_upload/20130318094058484.xls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