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加强产品质量监管,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切身利益,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近期对儿童及婴幼儿服装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查,现依法将监督抽查质量状况公告如下:
一、检验结果
检验产品 |
检验批次 |
合格批次 |
不合格批次 |
不合格产品发现率(%) |
仅标识不合格批次 |
实物质量不合格产品发现率(%) |
儿童及婴幼儿服装 |
210 |
144 |
66 |
31.4 |
14 |
24.8 |
二、质量概况
本次抽查了广州、深圳、珠海、佛山、顺德、江门、中山、惠州、东莞、汕头和揭阳等11个地区140家企业生产的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产品共210批次,经检验,合格144批次,不合格66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31.4%,剔除仅标识不合格14批次,实物质量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24.8%。抽查依据GB18401-2003(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5296.4-1998《消费品使用说明 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对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产品的标识、甲醛含量、pH值、可分解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汗渍色牢度、耐干、湿摩擦色牢度、耐洗色牢度、耐光色牢度、耐唾液色牢度、缝纫强力、纤维成分含量、可萃取重金属含量1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发现的不合格项目主要是标识(32批次)、纤维成分含量(29批次)、色牢度(15批次)、pH值(11批次)、甲醛含量(1批次)、可分解芳香胺染料(1批次)。
1. 标识不合格将使消费者缺乏正确使用产品的依据,同时剥夺了消费者对产品的知情权,也不利于监督部门对产品的有效监督。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对纺织服装的基本质量信息和安全使用信息不认真标注或标注不正确。
2. 消费者在选购服装类产品时往往是依据明示纤维成分含量进行选购,纤维含量明实不符或无纤维成分标识将直接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企业在购买面料时对纤维成分含量的重视不够,没有采取有效的检验措施明确纤维的成分和含量;二是部分企业对标准不了解,导致纤维成分含量标注不正确;三是部分企业存在以次充好谋取不法利益的短期市场行为。
3. 染色牢度是纺织品在使用或加工过程中,经受外部因素(摩擦、水、汗渍、日晒等)作用下的坚牢程度。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在产品染色时工艺控制不到位或使用了劣质染料。
4. pH值是反映物品酸碱度的一个指标。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没有对产品进行中和处理或中和处理不充分。
5、甲醛含量是纺织品安全性能的重要指标之一。甲醛是一种无色、具有刺激性且易溶于水的有机物。含有甲醛的纺织品在人们穿着和使用过程中会逐渐释放出游离甲醛,可能影响人体健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部分企业为节约成本,在服装的染色或后整理工艺中使用了会释放甲醛的助剂;二是部分企业在生产环节的质量控制上存在疏漏。
6、含有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的服装在与人体的长期接触中,可能被皮肤吸收而影响人体健康。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企业为了降低成本而使用不安全环保的染料和助剂。
消费建议
消费者在选购儿童及婴幼儿服装时,既要注重其面料与款式,更应关注其用料与设计的安全性。
1.尽量在正规的商场或超市购买有较好信誉的品牌,避免选购到“三无产品”。
2.选购产品时应注意是否附有中文标注的使用说明(即产品标识),内容包括制造者的名称与地址、产品名称、号型、采用原材料的纤维成分含量、洗涤方法、标准编号、质量等级以及合格证明等。消费者尽量不要选购无使用说明或使用说明信息不全的产品,以保护自己应有的权益。
3.打开包装后应闻闻是否有异味。若有异味,表明其可能残留某些化学物质超标,可能对人体有害。
4.选购儿童及婴幼儿服装时,查看其外观的主要表面部位和缝接部位有无明显织疵,各对称部位是否一致。在接缝处用手拉一下,看一下缝口是否有“滑移”现象,扣子和装饰性的小物件是否缝制坚固等。选购婴幼儿服装时要注意印花部位不能有可掉落粉末和颗粒,绣花或手工缝制装饰物不允许有闪光片、颗粒状珠子或可触及性锐利边缘及尖端的物质。另外,婴幼儿服装的领口、帽边不允许使用绳带,衣服上的绳带外露长度不能超过14cm。
5.新购买的儿童及婴幼儿服装在穿着前,最好用清水进行足够的漂洗,使可能残留在服装上的有害物质得以充分释放。日常洗涤维护儿童及婴幼儿服装时,应单独洗涤、深浅色分开、使用较温和洗涤剂、漂洗要充分干净,以免刺激儿童及婴幼儿稚嫩的皮肤。
附件1.2012年广东省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
2.2012年广东省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